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2013-2014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请还未在科研信息平台填报社会服务工作业绩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务必于9 月10 日前通过科研信息平台填报2013 年7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的社会服务工作业绩。 未按时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张强中(负责横向项目)电话:68250232 ;黄斌(负责合作平台、服务工作和表彰奖励)电话:68251425
附:best365网页版登录教学科研单位社会服务业绩认定及计分标准
校地合作处
2014 年9 月3 日
相关说明:
1 、横向项目和公益社会服务项目情况校地合作处已有原始数据,无需填报。
2 、新增合作平台在科研信息平台的"基地管理"栏目下填报,咨询报告被采纳和社会服务获表彰在科研信息平台的"成果管理"栏目下填报。新增合作平台、咨询报告被采纳和社会服务获表彰情况须按要求添加相应的附件。
附件:best365网页版登录教学科研单位社会服务业绩认定及计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