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现将2013年教学科研成果津贴遗留问题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奖励规定但尚未兑现过的2013年及以前教学科研成果。
1.第一署名单位为best365网页版登录,或SCI检索论文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best365网页版登录的教学科研成果。
2.所有成果不重复奖励,同一成果因检索或获奖等情况,再次申报奖励的,就高补差。
3.学术论文,人文社科奖励B类及以上(高级职务者奖励A2类及以上);自然科学奖励A2类及以上。
4. SCI检索论文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中国科学院SCI 期刊分区表》(简称SCI.JCR)或者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简称CJCR,即科技处公布的分区目录)为准。若在以上两个分区目录中没有收录,但在图书馆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报告中检索的SCI论文,可以根据检索报告的影响因子或科技处公布该杂志的分区确定该论文级别。SCI四区论文,按国外A3奖励标准执行。
二、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类如下:
(一)网上系统申报
科研成果获奖、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技术、科研项目(社科处、校地合作处管理部分)、特殊专业类成果(农学学科)等科研成果,个人登陆科研信息平台录入科研信息,登陆校内门户,点击人力资本管理平台申报教学科研津贴。
(二)纸质材料申报
精品课程、教学获奖、教材建设、科研项目(科技处和科协管理部分)、特殊专业类成果(艺体、外语学科)等教学科研成果,以及博士后、退休教职工、2012年及以前漏报的成果,个人填报《2013年度教学科研成果津贴(个人申请)表》,提出分配方案,同时将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交本单位。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系统申报
1.科研信息平台信息录入(截止时间:3月30日)
教师登陆校内门户,进入科研信息平台,认领或输入科研成果信息;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核科研成果信息;科技处、社科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科研成果信息。(科研信息平台操作手册:http://nic.swu.edu.cn/Help/keyan/20140626/3119.shtml);
2.人力资本管理平台申报津贴(3月31日——4月7日)
教师登陆校内门户,进入人力资本管理平台,申报教学科研成果津贴,并提出合作者分配比例;各单位科研秘书或人事秘书审核津贴申报信息;人事处审核教学科研成果津贴信息,汇总并与历年发放记录查重,确定最终应发额度。(系统将于3月31日开放)
3.津贴发放(4月中旬)
人事处与各单位校对教学科研成果津贴,确认无误后交财务处,发放津贴。
(二)纸质材料申报
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3月30日)
由成果排名第一的完成人填报《2013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个人申请)表》,提出分配方案,同时将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交本单位。各单位初审并汇总,按要求打印成册后签字盖章,附所有佐证材料,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职能部门复核(截止时间:4月7日)
教务处审核教学获奖、教材建设类成果;科技处审核科研项目(科技处管理部分)类成果;人事处审核特殊专业类成果(艺体、外语学科)。博士后、退休教职工、2012年及以前漏报的成果根据成果的归口单位送到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3.人事处审核、汇总、查重(截止时间:4月中旬)
人事处审核教学科研成果津贴信息,汇总并与历年发放记录查重,确定最终应发额度。
4.津贴发放(4月中旬)
人事处与各单位校对教学科研成果津贴,确认无误后交财务处,发放津贴。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安排专人收集相关信息,查缺补漏并及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4年3月25日
附件:科研津贴使用手册(教师申报版).doc
2013教学科研津贴个人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