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数字电视用户: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安装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344号)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由原来的主机20元/月调整为主机25元/月,其它资费标准暂不调整,即原来资费20元的套餐调整为25元,其它类别套餐资费不变。详细情况见附件。
此外,寒假期间数字电视费用到期未交费的自缴用户(工资代扣用户除外),请尽快到best365网页版登录数字电视工作站补交数字电视收视费(如不及时续费,系统将自动中断电视信号);需要补办数字电视的用户,请带上身份证和一卡通等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数字电视工作站办理;需要转为校内用户的,请在校外用户协议到期后,再办理转换手续。
数字电视工作站电话: 68252539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文件
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