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能力,推动优势学科建设发展,教育部科技司拟在“十三五”期间,布局建设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就重点建设指南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新增布局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注重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工程的衔接,加强学科交叉和薄弱领域布局,促进实验室结构、领域、区域布局优化。
2.申报单位必须符合《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附件一)规定的申报要求,必须依托现有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立项的重点实验室,研究团队须50人以上,下设至少三个研究方向。
3.根据教育部科技司要求,部属高校每校可凝练提出不多于3项的重点建设指南建议,原则上不与国家和教育部已有布局重复、雷同。
二、申报程序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填写有意向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建议》(附件二)和现有科研平台总结汇总表(附件三),打印各一式一份,于12月9日前交至科技处平台办(11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yq2008@swu.edu.cn.
2.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整合学校资源和优势学科,结合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推荐上报。
联系人:王浴青 陈勰 联系电话:68250752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附件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建议》
附件三:《现有科研平台总结汇总表》
科 技 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