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年终将至,为做好2016年财务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算及次年开账时间
2016年办理财务业务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23日后财务内部转账、结账、账务清理,不办理财务报销、收款、借款及资金支付等业务,暂停网上报账投递。2017年元旦后上班时间恢复对外报账,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资金使用安排。
二、及时结清借款
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暂借的各种款项,应尽快办理核销、结算手续。对逾期未办理者,财务处将按照暂借款管理规定,扣发借款人工资、津贴,直至所扣款项能冲抵借款为止。
三、及时确认外单位来款
请及时确认校外单位或个人因办学、科研等业务活动汇来学校的款项并办理经费上账手续。
具体流程:登录财务处网页“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进入“财务查询系统” 选择来款信息查询 获取“汇款序号” 到财务处办理上账手续。
四、按期上缴应缴款项
校办企业和二级财务单位尽快上缴应缴学校的各类款项(含垫付的工资、津贴、养老保险、管理费、投资收益等)。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