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学校2016年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信息系统登记(截止时间:10月17日)
1.成果第一完成人或论文通讯作者(第一作者非best365网页版登录教职工)登录科研系统,登记录入2016年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获奖、特殊专业类成果(农学学科)等科研成果,已在平台中的成果请勿重复提交。
2.成果信息请分别按照归口管理部门社科处、科技处及校地处要求填报,逾期未在科研信息平台登记的成果不予兑现。
3.系统填报成果将由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人事处,经各所在单位复核和人事处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奖励,具体将另行通知各单位。
二、教学成果、艺体和外语类特殊成果报送
精品课程、教学获奖、教材建设、特殊专业类成果(艺体、外语学科)等教学成果,个人通过纸质填报,各单位汇总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1.个人填报(截止时间:10月17日)
成果第一完成人填报《2016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个人申请表》,同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等)一并提交所在单位。
2.单位汇总审核(截止时间:10月20日)
各单位汇总并填写《2016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单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审核签字并盖章。
3. 部门复核(截止时间:10月26日)
各单位将《汇总表》(附成果佐证材料)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复核签字:本科生教学成果交教务处、研究生教学成果交研究生院、特殊专业类成果(艺体、外语学科)交人事处。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27日)
各单位将《汇总表》(纸质件和电子版)提交至人事处。
三、重要说明
1.此次奖励仅针对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教学科研成果,所有成果仅指第一署名单位为best365网页版登录或SCI检索论文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为best365网页版登录的教学科研成果。
2.教改类项目和横向项目只奖励到校经费达3万元及以上的成果。
3.全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参加此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申报,奖励津贴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在站任务要求在出站时核发。
4.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待遇的引进人才,在科研平台录入科研信息,但不参加此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核发。奖励津贴将由人才工作办公室在聘期考核时,根据聘期协议规定的聘期任务核发。
5.荣昌校区、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校区2015年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审核工作。
6.离退休人员完成的成果,按照第二项教学成果申报方式申报。
四、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人
1.教 务 处:邹士鑫 023-68252390
2.人 事 处:于建行 023-68252356
3.研究生院:张志远 023-68254757
4.社 科 处:吕刚武 023-68253652
陈 雪 023-68367539
5.科 技 处:张 莲 023-68252314
周昌华 023-68251347
6.校 地 处:张 洲 023-68251415
附件1:2016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个人申请表(与汇总表格式一致).xls
附件 2:2016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单位汇总表(与申请表格式一致).xls
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校地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