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我校所属各二级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规范认定“吃空饷”情形
(一)有关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套取学校工资、津贴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二)有关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扔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工作要求
1.严肃纪律、严格清理查处。
2.自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舆情,做好正面宣传,对有关突发、紧急事件应立即报告。
3.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4.工作内容: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加紧完成自查自纠,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无论有无“吃空饷”情况均需报送),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工资科(北区图书馆逸夫楼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scgzk@swu.edu.cn。
best365网页版登录“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举报电话:68252460,举报邮箱:rscgzk@swu.edu.cn。
附件:“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
人事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