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学校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提升教师国际合作交流水平,助推“双一流”建设,决定开展学校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及简况

本次选派设置“一流本科教学提升项目(含学科教育和教师教学提升计划和骨干教研计划)”、“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和“教授海外学术交流项目”三类。

(一)选派范围

学校聘用专任教师,以下人员,不列入选派范围:

1. 已获国家或学校公派留学资助尚未执行人员;

2. 国家公派或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回国且回校工作未满5年;

3. 正在国(境)外研修与合作人员;

4. 来校工作未满2年,且已经具有10个月以上出国留学经历的。

(二)项目简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一流本科教学提升项目

(详见附件1

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

教授海外学术交流项目

具体类型

学科教育和教师教学提升计划

骨干教研提升计划

 

 

受理单位

教师教育学院

人事处

人事处

人事处

选派对象

学科教育学教师、教学为主型教师

一线双语教学教师

教学科研人员

正高级教学科研人员

选派规模

15

5

10

10

选派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集体利益;

3. 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社会公德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无纪律处分或不良记录;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留学主旨

提升教师双语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提升科研水平

促进重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产出高水平成果

留学身份

访问学者

访问学者

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

10个月

12个月

3-6个月

留学单位

美国马里兰大学

自行联系

自行联系

外语要求

外方测试合格

(预计4月初)

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

优先选派外语合格者;亦可提供相应外语水平证明,经测试外语水平能进行良好的学术交流。

邀请函

合作者简历

马里兰大学提供

已获得外方正式邀请函、合作者简历

成果要求

 

应有主持并在研的纵向科研项目,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紧密联系。

资格有效期

20191231

派出时间

预计20198月初

资格有效期前

派出方式

成班派出

自主派出

注意事项

马里兰大学不签发J-2家属签证。

 

项目资助

1. 培训资助(9500美元);

2. 奖学金资助。

奖学金资助

1. 奖学金资助;

2. 单独国际机票资助。

资助额度

1. 培训资助和国际机票资助(凭据报销,亚洲地区不超过5000元,欧美非大洋洲不超过12000元),由学校全额承担。

2. 奖学金资助,按13000/月的标准,结合批准留学期限予以资助,实行包干使用制(包括国内国际旅费、国外市内及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签证费用、保险费、防疫费用、国际会议交流费,邮电费用、办公用品、书籍资料费和必要的小费等生活学习费用),由学校资助80%,所在二级单位和个人承担20%,其中个人承担不少于10%。资助方式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确定。

二、申请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329日止)

1. 申请人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

2)《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3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

4)《科研成果清单》(附件5

5)《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附件6

6)其他:外语水平证书、留学单位正式邀请函、外方合作者简历等。

2. 材料提交要求

请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7)填报材料(请控制在10MB以内),统一放入以单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二)单位推荐43日止)

负责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明确研修任务。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推荐材料(含如下材料)的电子件,并将如下材料的纸质件(1份)报送至项目受理单位(见上表):

1.《申报推荐汇总表》(处级干部申报的,须组织部审批同意);

2.《单位师德考察和推荐意见表》(附件8);

3.《申报材料自查审查表》。

(四)学校遴选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下申报人选:

1. 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教授二级岗受聘者;

2.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学校优势学科骨干人才;

3. 取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比赛等级奖者;

4. 40岁以上,曾申报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但未获批准且尚无出国留学经历者;

5. 因年龄等因素无法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且是所在单位队伍建设或学科发展急需选派培养者;

6. 其他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有关重要说明

(一)留学资格

1. 个人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留学资格和项目资助。

2. 截止留学资格有效期,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 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若申报国家公派项目被录取的,本项目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行前手续

学校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录取人员须与所在单位、学校明确研修任务并签订访学协议后派出。本项目违约管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期间管理

1.期间应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校内规章,不得有损害国家、省市和学校的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不得有从事与研修有关的活动。

2. 原则上不得变更留计划(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中途回国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外方、二级学院(部、研究所)同意,报学校审批同意。

3. 期间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须会前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

4. 所在单位须积极督促项目录取人员及时派出,加强在外期间的管理,监督要求其保质保量完成研修任务,按期返校工作。

(四)期间考评

1. 项目资助人员在外访学期间,参照国家公派项目的要求,每3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一次在外研学情况报告(《研修汇报表》,附件9)及相应的印证材料。

2. 所在单位将在外研修情况报告和相应印证材料在单位网站进行展示(展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填写《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研修进展报告展示信息登记表》(附件10),待项目资助人员回国时一并报送。

(五)回校报到审批

项目资助人员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期回校报到,履行回校义务。

1. 回校展示

填写《回校报到审批表》(附件11),汇报研修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由所在单位进行评价,并将回国人员如下材料予以网上展示(展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网上展示材料如下: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研修进展报告展示信息登记表》

3)《回校报到审批表》

4)相应印证材料

2. 报到手续

展示期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如下报到材料,完结回校报到手续:

1)《回校报到审批表》

2)《留学回国人员材料公示信息登记表》(附件12

3)《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研修进展报告展示信息登记表》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6个月及以上者须提供,6个月以下者可提供外方单位出具的官方证明);

5)护照(原件,含签证页)

①若为电子签,请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例:留学国所发的Card);

②若因自助通关等情况无出入境章,请到北碚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即办护照处)打印出入境记录。

3. 履行回校义务

根据协议约定,在规定时限内,按规格要求,举办一次以本次留学成果汇报和学术交流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报告)。学术讲座(报告)信息,应提前在所在单位网页上发布通知。

四、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人

负责项目

电话

邮箱

备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顾静

一流本科教师教育项目(学科教育和教师教学提升计划)

68252393

fazhanzx@swu.edu.cn

七教楼

214办公室

人事处

赵珂

1.一流本科教师教育项目(骨干教研提升计划)

2.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

3.教授海外学术交流项目

68367955

chuguo@swu.edu.cn

北区图书馆逸夫楼201

 

 

附件下载(2019年学校公派出国留学项目).rar

发布时间2019-03-22 1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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