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时间范围:
2019-2020学年度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2019到2020学年度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市(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市(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评选表彰学生先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公平推荐,宁缺毋滥,坚决杜绝评选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推荐为市级先进的,由学院(部)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步名单,学院(部)党政联席会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送到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申请评选市级先进的申报材料应于4月29日(周四)18:00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14室各各年级辅导员处。报送材料均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推荐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各班级应对评选推荐工作和学生推荐审批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张周飞老师,联系电话:68250470。
附件1:best365网页版登录2021年市级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best365网页版登录2021年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表.docx
附件4: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5: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6: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xls
best365网页版登录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