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原则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激励和关怀设立的,备受校内外关注,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19〕19号)、《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

二、 经费额度分配

由学校、学院按比例分配下发至年级、班级。

三、 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学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 资助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300元;

    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

    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元。

五、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当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六、 申请程序

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部)提出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学院(部)审定后在全院(部)公示3天,报学生处助学中心。

七、线上申报及材料上交要求

)学生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1.进入学生工作平台网址:ehallxgdt.swu.edu.cn

2.点击下图“统一身份认证”

3.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数

4.选择资助服务-助学金,进入下一页面

5.根据学院(部)评定等级,申请相应等级的国家助学金。

6.助学金申请学生如实填写全部表格,并点击提交申请,仔细核查个人信息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202010月28日(星期12点前报送至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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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发布时间2020-10-27 19: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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